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
兹有权利人周洪斌申请,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西充县义兴镇黄岭垭村七组处宅基地的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(证书号:201410521407003号)遗失。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申请补发,同时申请对上述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公告作废。
若有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有异议,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。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,我中心将依法给予办理。
特此公告
电话:4231078
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0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