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
兹有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,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西充县北部新城一宗国有土地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证书号:20142220遗失。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同时申请对上述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公告作废。
若有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有异议,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。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,我中心将依法给予办理。
特此公告
电话:4231078
公告单位: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0年12月22日